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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厦门“购房入户”今起“部分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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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12: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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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年初没买房整年都白干排行,厦门排名第二,仅次于北京,而福州则排名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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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劲超 图

厦门的“购房入户”政策至今已经执行了17年。昨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将用2年多的时间,让“购房入户”政策彻底“关闸”。刚刚于本月5日成功出让的7幅商住用地成为厦门最后一批可以建设“带户口”商品住房的土地。

取消“购房入户”对外地购房者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它会不会引发厦门房价暴涨?除了购房入户,还有哪些途径可落户厦门?本报记者就此展开探讨。

晨报记者 钱玲玲

从2016年起,在厦门购买商品住房将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昨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将用2年多的时间,让购房入户政策彻底“关闸”。

最近一段时间,厦门楼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不久之前,厦门刚刚出台“厦六条”,将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至七成,并颁布了新的《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据悉,厦门酝酿取消“购房入户”政策前后已有近2年时间。早在2012年,这项政策就已经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均已取消“购房入户”政策。

[新政内容]

分三个时间点进行调整

依据新政策,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市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厦门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通知》中提到,调整购房入户政策,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户籍管理,使户籍人口增长、户籍人口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过去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这意味着,刚刚于本月5日成功出让的7幅商住用地成为厦门最后一批可以建设“带户口”商品住房的土地。



[历史变迁]

“购房入户”已执行17年

厦门的“购房入户”政策至今已经执行了17年。

1996年9月1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自当年10月1日起,“购房入户”政策正式“开闸”。

按照最初的政策,购房者最少仅需在厦门购买45平方米的住房,就可以获得三个蓝印户口。此后17年间,购房入户政策历经多次调整。

此次调整前的政策是,在岛内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可一次性办理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在本岛五缘湾、观音山、湖边水库片区购买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片区内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项目100平方米—150平方米住房的,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岛内常住户口。

在岛外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可一次性办理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在同安区、翔安区(不含大同街道、祥平街道、大嶝镇)购买自2008年8月1日之后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项目70平方米—80平方米住房的,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

【目前四种情况可落户厦门】

1.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等落户。

2.厦门市核准的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待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落户、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海外引进人才落户。

3.暂住满一定年限、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人员落户。

4.获得“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厦门市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具体细则可查询“公安公众服务网”户籍管理栏目。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 取消后不会引房价暴涨】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购房入户”政策设置有2年的过渡期,新政将促进开发商将手中可以“带户口”的商品房尽快动工、上市,否则户口将“过期作废”。

按照新政,“购房入户”政策适用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也就是说,购房者只要在2016年前签订购房合同且完成备案,就可以依据政策享受“购房入户”。

不过,“2013年12月10日之前已经通过招拍挂取得的住宅用地,有的还未动工,有的虽然动工了但未竣工,也有的开发商原本准备分为几期慢慢卖。但随着新政限定了取消购房入户的时间点,如果开发商还把可以带户口的商品房或土地捂在手中,一旦过了2016年,这些房子就不能再带户口了,这相当于降低了商品房的附加值,对开发商来说是不划算的。因此,接下来2年内,市场上商品房的房源数量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多。”该负责人说。

据统计,截至2013年8月31日,全市已批准预售但未售的存量商品住宅约320万平方米(约31200套),其中岛内存量约为145万平方米(约13400套)。其中,岛内70%左右的商品住房都可以“带户口”。同时,目前全市尚有相当数量可以“带户口”的房源尚未动工,或已动工但还未申请预售。未来2年,这部分房源或将集中上市。

“购房入户”政策的调整,是否会在短期内引发房价上涨呢?

该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有2年的过渡期,外地购房者无须在短期内恐慌性购房。目前,按照有关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将对商品住房预售方案进行预审,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也就是说,开发商目前已经完成预售审批的商品房,无法做到伺机涨价;未来将要预售的房源,其销售价格也需接受房产管理部门的价格指导,想要“坐地起价”是非常困难的。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无论价格是否上涨,随着“购房入户”政策关闸,“带户口”的房子将变得奇货可居,未来在市场上肯定是会更加好卖。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户籍管理,使户籍人口增长、户籍人口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我市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三、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四、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至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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