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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厦门城市联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联盟”)开发的位于东浦路122号“森海明珠”公寓楼项目的160多户购房者。我们中有的是经房产中介公司中介人的介绍,有的是看了厦门日报刊登的售房广告,有的是经“城市联盟”法人代表郭闽芝的朋友介绍,先后于2011年初至2011年10月购买了该项目公寓房,并预交了定金,共计贰千伍百多万元(见附件1)。购房合同明确写了该房屋使用权为五十年。
2011年5月至7月间,《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峡导报》先后刊登了某部队公告,其内容是“联盟一号”与某部队后勤部合同约定,该地块项目只限于出租,且出租时间为三年,超过三年的须经部队后勤部同意,开发公司(即“城市联盟”)无权进行销售,转让或擅自出租(见附件2)。我们购房者是在看了报纸刊登的公告后,才知道事情的**。城市联盟与部队只签了三年的地块租赁合同,却严重违反该合同,欺骗购买者房产使用权为50年,并采用未建先售的方式,骗取购房者交纳了大量的定金。另外我们还发现竟然有十套房子是一房多卖(详见表二),可见郭闽芝假借建房售房,实为**购房者钱财。我们曾多次催讨,但郭闽芝以各种借口拖延不还(附件3),甚至到今天卷款潜逃。
购房者大都是买不起现在高价房的工薪阶层。当中有好几户是将自家小套房子卖掉,用卖房款买了该公寓;有的老人已因讨不回房款气极身亡;有的因房款被骗而家庭矛盾激化;有的病重须手术却因为讨不回房款而无法手术。对郭闽芝这种严重破坏**和谐安定的欺诈行为,我们多次向厦门市**局报案,在市政府门口希望向市领导反映情况,但是有关部门对此一直没有动静。我们不相信在**总**强调要关注民生问题的今天,我们党和政府有关部门会容许广大人民群众受一小撮坏分子的欺骗以至濒于绝境而不闻不问。
东浦路122号“森海明珠”公寓楼项目的160多户购房者
2012年1月5日
【前情】根据其中一部分业主口述整理。
2011年年初,业主们通过不同的途径购买了联盟一号的小产权房,有许多人都是通过熟人介绍直接到开发商的家里签的合同。当初开发商口头承诺,只要业主可以支付1200/平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把使用权转成商品房。
2011年3月,一些已购房业主发现自己购买的房源仍然在挂牌出售,跟开发商多次交涉,被开发商以会处理好的说辞敷衍过去。
2011年5月,部队出公告“厦门城市联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建设的公寓项目"森海明珠"(又称"联盟一号",位于厦门市东浦路122号西侧)此房产项目只限出租,且出租时间为三年,继租还需经73111部队的同意,联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权销售转让122号的房产”。业主意识到被骗,开始维权。
2011年8月,开发商给出了一份批复函(疑为假造),大意为部队同意与开发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而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此外,开发商还承诺业主,房子如果没有在一个月内建好就退回房款。
2011年9月,房子仍然没着落,业主找到开发商旗下典当行讨说法。一个赵姓男子出来回应,让业主去找自己交钱的对象。
2011年10月,业主再次到典当行讨说法,开发商仍然承诺会退款,并给在场业主发放承诺书,约定时间退款。
2011年11月,业主收到消息,开发商定于11月15日在东浦路555号进行登记和处理相关退款事宜。
2011年11月15日,业主到达约定地点,但是开发商仍然避而不见,只给了承诺书说12月31日会处理。群情激动的业主们到市政府寻求帮助,信访办记录了情况。
2011年12月31日,业主们仍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于是爆发了1月1日维权事件。当天现场,许多业主才发现,自己的房子被一房两卖,一房三卖,甚至有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
【后续发展】
这几日,业主们仍然奔波维权,希望能寻求媒体的帮助,但是求助多家报纸媒体网络媒体未果。目前,厦门经侦已经立案,受害业主们可以尽快到支队登记备案。
刚刚收到一位业主透露的最新进展:“我去那个经侦科,有个**去房产局调查郭的房产问题,他说如果他们手续合法就没办法说他们是财产转移,还有我问说能不能讨回,他们说,希望不大,他们会尽力帮我们讨钱,我还问如果讨得的钱如何分配,他们说大约会按自己付出的金额占这次**金额的百份比来分配的,我算了一下,如果他们帮我们讨到14000000的话,我三十多万也才分到万把块。”
以上是目前了解到的情况,业主们如果有最新的进展也可以在本贴跟帖回复。衷心的希望这些业主们能够讨回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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