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子们登陆吧~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都知道增值税专票是需要认证的,认证的话是有期限的,下面华财会计小编为大家介绍下**认证期限的问题 **认证期限从最早的90天到180天。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仍为180天。而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认证期限改成了360天,需要注意的是360天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税务人员应自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不少税务人员**也会忘记认证而把**放过期了,**过期了该怎么办呢? ? ? 1、不能抵扣这部分税款,只有自己承担; ? ? 2、过期**也可以开具红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7号)最关键的问题: 第一条:(一)销售方开具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第二条: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说明:系统会校验,意思就是,你超过180天申请,系统能校验通过,税务系统已经取消了这个限制.
|